塔米狗項目解讀|杭州中能汽輪動力有限公司增資項目,該項目由 杭州產權交易所 發布,于2022年5月16日被塔米狗平臺收錄。項目方 杭州中能汽輪動力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89年8月11日 , 注冊資金 9250萬人民幣 , 地址位于浙江, 公司主要負責經營設計、生產、維修、安裝:汽輪機、壓縮機及其輔助設備、備品、備件;服務: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節能環保工程總承包,汽輪機、壓縮機設備成套項目的的設計;批發、零售:本公司生產的產品;技術服務:中小型火力發電工程;貨物進出口;其他無需報經審核的一切合法項目。杭州中能汽輪動力有限公司-成長性評價-企評家
該公司在 2022-03-31 年最新一期財務報告中, 披露的資產總額(萬元):141074.212478萬元 , 其中營業收入(萬元):28239.728656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914.089429萬元 , 凈利潤(萬元):634.006939萬元 , 負債總額(萬元):130468.272754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10605.939724萬元 。
該公司本次披露的項目名稱是杭州中能汽輪動力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其中轉讓底價:5.85 元 , 擬轉讓比例:小于等于22.92%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為:2022年05月13日 至 2022年07月11日 。 據塔米狗平臺統計 浙江 地區在塔米狗平臺的歷史發布量 2105 個, 歷史完成量為 849 個, 完成金額 549.96 億元 , 完成率 40% 。 據塔米狗平臺統計 制造業 行業在塔米狗的歷史發布量 12883 個, 歷史完成量 3529 個, 完成金額 2,819.48 億元 , 完成率 27% 。
增資條件:
一、本項目信息披露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增資方情況,意向投資者在向杭州產權交易所遞交其符合本項目意向投資者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后可對增資方進行盡職調查,增資方在合法合規并符合相關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配合。
二、本次增資擴股后續需要變更法人治理結構的,由增資方全體股東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增資擴股,自資產評估基準日至完成增資擴股的股權變更登記日之間增資方發生的權益變動不再進行清算,由新老股東按增資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公開增資不涉及債權債務的處理,增資方所有債權、債務等均由增資完成且股權變更后的增資方承擔。
五、本次增資擴股不涉及員工安置,增資擴股完成后,增資方應繼續依法履行全部員工的勞動合同,維護、保障全體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戰略投資者須書面承諾自完成本次增資擴股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將所持有的增資方股權進行轉讓。
七、戰略投資者須書面承諾,若增資后增資方因融資需求,需要股東提供擔保時,戰略投資者需要按比例提供擔保。
八、戰略投資者應知悉并承諾同意:增資方新增注冊資本7178858元由原杭州杭發發電設備有限公司(本申請書內簡稱原杭發公司)持股人員(杭發公司經營團隊和骨干)組建的持股平臺增持,以完成原有杭發公司持股人員持股等值置換,該股權等值置換事宜尚未完成。杭發公司持股人員組建的持股平臺的上述增資,每元注冊資本的增資價格與本次公開增資擴股戰略投資者認購價格一致,擬與本次公開公開增資同步完成。
九、戰略投資者須承諾:能夠給增資方已有及未來產業發展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資源,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帶動企業產業技術升級,提升企業盈利能力;或者能夠給增資方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市場、渠道、品牌等戰略性資源;或者對企業拓展市場、提高公司產品質量、供應鏈持續穩定優化、快速提升經營規模和銷售業績有明顯幫助;高度認同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經營管理理念和企業文化。
十、意向投資者應在2022年7月11日下午16: 00信息披露截止前(節假日除外)以意向投資者本人名義繳納交易保證金(以信息披露截止前款到下述帳戶為準,保證金繳納帳戶:戶名:杭州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開戶行:杭州銀行市民中心支行;帳號:75828100060468)并向杭州產權交易所遞交投資申請材料,辦理投資申請登記。意向投資者交易保證金繳納到賬且投資申請材料遞交完成即視為完成投資申請登記手續。
十一、杭州產權交易所對意向投資者的投資申請進行登記,并將登記情況書面反饋至增資方。增資方對意向投資者的投資資格進行審查后將資格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杭州產權交易所,杭州產權交易所收到增資方的資格審查結果意見后向合格意向投資者發出《投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合格意向投資者應當按照《投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本次增資的競價交易活動。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投資者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杭州產權交易所在發出《投資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以款項劃出時間為準(不計息)。
十二、《增資擴股協議》的簽署和增資款項的支付:
1、增資方在最終戰略投資者及認購價格確定當日書面通知除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增資方自然人股東及持股平臺、原杭發公司持股人員組建的持股平臺等其他所有參與場外增資的股東,該等股東在最終戰略投資者及認購價格被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明確其以同等認購價格認購的注冊資本數量,并自其明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增資方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并于《增資擴股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增資方付清全部增資款。
2、戰略投資者須在被確定為最終戰略投資者后5個工作日內與增資方簽署《增資擴股協議》,于《增資擴股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增資款。
3、本次增資擴股的增資價格不包括戰略投資者在增資交割時發生的其他所有費用,也不包括戰略投資者應向杭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戰略投資者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在《增資擴股協議》簽訂當日付清(交易保證金可抵扣)。
十三、本次增資擴股成交后,按照增資方的要求,杭州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戰略投資者支付的款項后,在其要求的時間內將已收款項劃轉至增資方指定賬戶。增資方和戰略投資者對本次增資擴股交割有異議的,由增資方和戰略投資者自行解決,杭州產權交易所、經紀會員杭州企業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擔責任。
十四、本次增資擴股的交割,在增資方、增資方原股東、原杭發公司持股人員組建的持股平臺與戰略投資者之間進行,具體交割相關約定以增資方提供的《增資擴股協議》(樣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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