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3407號(農業水利類251號)提案的答復,其中提到,將會同有關部門協同推進完善清潔取暖支持政策,加強對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支持力度,保障群眾清潔取暖可持續。詳情如下:
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3407號(農業水利類251號)提案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多措并舉推進農村清潔取暖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國家能源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作。您提出的多措并舉推進農村清潔取暖的有關建議,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高度重視,積極支持。
一、關于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和精準施策
為統籌指導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促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持續向好發展的意見》(發改能源〔2022〕1916號),逐步將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重心由大規模提高清潔供暖比重為主,轉到鞏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提出切實抓好清潔取暖持續運行、全力保障取暖用能穩定供應、有序實施新增清潔供暖改造、不斷完善清潔取暖長效機制等具體要求。針對合理選擇多樣化清潔供暖方式,堅持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超低排放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和地熱、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以及電力、工業余熱、核能供暖等多種清潔供暖方式。針對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指導農村地區結合實際選擇集中式或分散式清潔供暖,統籌實現清潔取暖成本降低和散煤替代水平提升,根據鄉村發展布局規劃實施清潔供暖改造。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北方地區各省份結合當地資源稟賦和群眾收入水平,在群眾有需求、企業有意愿、能源有保障的前提下,合理選擇多樣化清潔供暖技術路線。同時,結合清潔取暖監管,督促地方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清潔取暖持續穩定運行。
二、關于推進“氣化工程”
202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并實施《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令),將已納入國家級規劃計劃,氣源已落實、氣價可承受地區按照“以氣定改”已完成施工的農村清潔取暖項目(含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歸為優先類,鼓勵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規劃、用地、融資、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將已納入國家級規劃計劃,氣源已落實、氣價可承受地區按照“以氣定改”實施的新增農村清潔取暖項目歸為允許類,允許經營主體在落實氣源和經濟可持續條件下有序發展。除以上項目之外的農村清潔取暖項目歸為限制類,禁止新建(及已建產能不再擴建)。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地方按照政策要求,穩妥有序推進“氣化工程”。
三、關于推進“以電代煤”
國家能源局支持北方地區在電力供應有保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進“以電代煤”。近年來,國家能源局結合清潔取暖工作推動北方地區實施“煤改電”,把電供暖作為清潔供暖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步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對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給予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推動有關省份制定完善“煤改電”價格機制和補貼政策。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統籌城鄉電網建設改造,加快補齊農村地區供電保障短板,優化完善農村電網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投向,更好保障電供暖等農村生產生活用電需求。
四、關于制定獎補政策
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清潔取暖持續運行,配合財政部給予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獎補資金支持。為持續完善支持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地方落實好已出臺的補貼政策,適時開展評估工作,明確后期政策,延續清潔取暖價格政策,因地制宜抓好落實。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協同推進完善清潔取暖支持政策,加強對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支持力度,保障群眾清潔取暖可持續。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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